5月16日下午,公车集团第二届第八次职工代表大会如期举行,全体职工代表审议通过了《集体合同》、《2018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女职工专项合同》,集团工会主席朱凤凯、副总经理刘宏伟作为劳资双方首席代表共同签署了相关文件。至此,公车集团2018年度集体协商工作顺利完成。
为确保集体协商工作顺利完成,切实保障员工和公司双方利益,达到互惠共赢目的,根据《北京市公司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路线交通集团要求,公车集团工会与人力资源部于3月份启动本年度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工作。经广泛征集意见、数据收集整理、选举协商代表、协商意愿调查、协商要约等系列准备工作,5月16日上午,劳资双方召开集体协商正式沟通会议,就员工薪酬增长率、公司最低工资标准、公司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女工保护等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表决通过了集体协商协议、集体合同及女工专项合同草案,并提交职代会审议。整个集体协商过程,严格履行法定协商程序、民主程序。
已签署协议交劳动部门备案审核后正式生效执行。公车集团工会将继续完善和拓宽工资协商工作思路,巩固、发展和维护好公司与职工的现实和长远利益,努力提高职工满意度,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党群工作部供稿,通讯员:孙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