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集团机关岗位用人需求,现面向全集团开展岗位竞聘。岗位竞聘方案如下:
一、实施原则
竞聘信息公开、评价程序公正、评价标准公平。
二、报名对象
集团各部门及所属各二级单位职能管理及技术管理岗位的正式员工。
三、报名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行良好。获得集团及以上级别荣誉的优先考虑,受到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具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考虑。
2.身体健康,具有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竞聘一般管理岗位需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
4.在集团一线岗位工作满3年。计算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5.近三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或民主测评,考核结果低于80分或优秀和称职票占比低于80%,不予参与竞聘选拔。
6.具有良好的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7.满足《岗位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考官组构成
考官组由7名及以上考官和2名工作人员构成。考官包括竞聘部门分管领导、竞聘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干部人事部人员等。
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对竞聘进行全过程监督。
五、竞聘岗位及需求人数
涉及岗位15个,其中主管岗位1个,一般管理岗位14个。
部门 |
岗位 |
需求人数 |
党建工作部 (团委) |
党建信息化 |
1 |
团委干事 |
1 | |
党委宣传部 |
宣传干事1 |
1 |
宣传干事2 |
1 | |
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 |
档案管理 |
1 |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管理 |
1 | |
党委巡察组 |
巡察专员 |
1 |
监察室 |
纪检监察 |
2 |
工会办公室 |
工会经费管理 |
1 |
工会职工服务 |
1 | |
信访保卫部 |
主管 |
1 |
安全保卫管理1 |
1 | |
安全保卫管理2 |
1 | |
信访综治管理 |
1 | |
合计 |
15 |
六、信息发布
集团干部人事部将于2017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5个工作日),在路线集团官网发布《竞聘简章》,同时,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将《竞聘简章》通知至本单位员工。
七、组织报名
每人限申报一个岗位。报名参加竞聘人员需填写《岗位竞聘申请表》,并将此表交至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2017年11月21日17:00报名截止,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八、资格审核及结果公示
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报名人员档案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于11月22日17:00前将书面审核意见反馈至集团干部人事部。
集团干部人事部将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单位、部门、岗位、姓名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一般管理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需求人数比低于3:1的,取消该竞聘岗位。
主管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需求人数比高于(含)3:1的,进入竞争性选拔程序;低于3:1的,转入民主推荐程序。
九、综合能力测试
所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均安排综合能力测试,重点考查竞聘人员综合能力素质。综合能力测试题型均为客观题,时长60分钟,满分100分。
十、写作能力测试
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进入写作能力测试环节人员,进入写作能力测试环节人数与需求人数比例不高于5:1。写作能力测试重点考查竞聘人员公文写作、文字表达能力。写作能力测试题型均为主观题,时长60分钟,满分100分。
每名考官对应聘人员的写作进行评分,评分分4档,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一般(70—79分)、较差(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成绩,作为竞聘人员写作能力测试得分。三分之一以上考官评分为较差档的,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十一、面试
所有进入写作能力测试环节人员均安排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考官根据竞聘人员的岗位工作经验、专业知识等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成绩。三分之一以上考官认为不建议聘用的,不得进入后续程序。面试满分100分。
十二、对主管岗位的素质评价和职位匹配度评价
竞聘主管岗位需进行素质评价和职位匹配度评价。素质评价“优秀”和“称职”两项合计低于60%或职位匹配度评价“适合”项低于50%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十三、确定拟聘人选
集团干部人事部加权计算综合能力测试、写作能力测试、面试以及素质和职位匹配度得分,并从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拟聘人员范围。同时,由人员所在单位党委、纪委、支部出具现实表现和廉政鉴定意见。
竞聘一般管理岗位各环节得分权重为综合能力测试占20%,写作能力测试占20%,面试60%。
竞聘主管岗各环节得分权重为综合能力测试占20%,写作能力测试占20%,面试40%,素质评价和职位匹配度评价20%。
十四、审议及公示
集团干部人事部形成专题报告,提交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并将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五、拟聘人员考察期
主管岗位拟聘人员安排试用期1年(含考察期6个月),一般管理岗位拟聘人员安排考察期6个月。考察期以借调方式到岗工作,考察期不调转劳动关系、薪酬福利仍由原单位按原标准发放。考察期满考核合格,方可将需调转人员的劳动关系转入集团,薪酬福利按集团标准发放。考察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借调,由原所在单位安排其工作。涉及干部聘任的,按照集团干部聘任程序办理。